函数的定义,格式如下:
函数名:
函数体
返回语句
一般的,函数如果需要在其他文件中调用, 需要用到.global伪操作将函数声明为全局函数。为了不至于在其他程序在调用某个C函数时发生混乱,对寄存器的使用我们需要遵循APCS准则。函数编译器将处理函数代码为一段.global的汇编码。
函数的编写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 a1-a4寄存器(参数、结果或暂存寄存器,r0到r3 的同义字)以及浮点寄存器f0-f3(如果存在浮点协处理器)在函数中是不必保存的;
- 如果函数返回一个不大于一个字大小的值,则在函数结束时应该把这个值送到 r0 中;
- 如果函数返回一个浮点数,则在函数结束时把它放入浮点寄存器f0中;
- 如果函数的过程改动了sp(堆栈指针,r13)、fp(框架指针,r11)、sl(堆栈限制,r10)、lr(连接寄存器,r14)、v1-v8(变量寄存器,r4 到 r11)和 f4-f7,那么函数结束时这些寄存器应当被恢复为包含在进入函数时它所持有的值。